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报工作现予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把握省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着力研究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促进山东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走在前列的目标提供服务。
二、课题规划
2018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分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
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主要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面向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或省直高校等科研机构征集科研题目,委托专家团队开展研究,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是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根据社会科学研究需要而设立的课题。
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设若干项(不接受单独申报)。年度课题设90项,其中经费资助课题60项,经费自筹课题30项。专项课题全部为经费资助课题,包括十九大精神研究专项课题10项,重大儒学研究专项课题6项,沂蒙精神研究专项课题10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20项。
三、课题申报
(一)申报时间
新葡萄官网申报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山东发展状况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现实性和学术前沿性问题,具有组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能力、精力和时间;
3.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申报者应具有正高级职称,省直实际工作部门申请者须有本单位负责同志的推荐证明方可申报。
4.重大儒学研究专项课题申报者应是省内各高校、党校、社科院等科研机构和省直、市直实际工作部门的在岗在编工作人员,具有高级职称,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须有推荐书)。
(三)选题方向
申报者可参考《2018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指南》所列题目的方向、范围和领域选题,或结合本人(课题组)已有的研究基础和方向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积极鼓励以团队(集体)形式进行课题研究,凡以团队(集体)申报课题,立项及经费资助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已承担省社科联课题及项目尚未完成结项者,不能申报本年度本课题。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课题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省社科联本年度设立的其他各类课题及项目。
(四)材料提交
提交材料包括:《2018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请书》书面材料(A4稿,A3纸双面印刷,封面纸质同内页纸质,骑马钉中缝装订,一式4份)及电子版;《2018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请活页》(匿名)书面材料(A4纸双面印刷,一式10份)及电子版;《2018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报汇总表》书面材料及电子版。
课题申报所需材料从附件中下载。
四、立项与结项
(一)立项审批
课题申报工作结束后,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公室组织课题评审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并下达课题立项通知书。
(二)完成时间
课题完成时限为1年。立项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确有特殊原因须申请延期的,延期不允许超过半年。延期半年仍不能完成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课题负责人3年之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联任何课题。
(三)成果要求
课题研究成果主要形式为课题报告、论文、专著等。
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研究成果须具备以下2个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1)获得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采纳;(2)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或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2篇阶段性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报送有关部门、领导或公开发表时应注明“2018年度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字样。
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研究成果须具备以下3个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1)获得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采纳;(2)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1篇阶段性成果;(3)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专著。课题研究成果在报送有关领导、公开发表、出版专著时应注明“2018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立项课题”字样。
五、成果转化
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公室对具有较大应用价值、重要学术意义的最终研究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编印成果要报,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省社科联对按期结项的课题进行评优,获得优秀、良好等级课题将结集出版。
六、其他事项
1.申报人应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2.课题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材料,确保申报工作质量。凡本单位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该单位下年度申报资格。
联系人:陶道强 汪涛
联系电话:3786704
电子邮箱:zzxykyc@163.com
社会科学处
2018年4月3日